党委组织部
一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规定以及校党委的指示,提出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、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。
二、在党委领导下抓好中层及以下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、培养和调整、换届工作。做好后备干部建设工作。
三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,做好党群机构设置工作。做好全校处级、科级干部职数的核定工作。
四、做好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挂职锻炼工作。做好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拔、管理和帮扶工作。
五、协助党委向上级部门选送优秀干部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优秀毕业生选调工作。做好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和服务工作。
六、抓好党校建设,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党费收缴、管理、使用、党内统计等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、党风党纪教育工作。
七、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,做好省管优秀专家、市拔尖人才的推荐和服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的引进、培养、使用和稳定工作。
八、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,做好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。
九、负责做好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有关总结工作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党委统战部
一、制定党委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健全和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与统一战线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,以及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联系制度。
三、支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定期通报学校相关工作,听取民主党派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。
五、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、培养等相关工作。
六、做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、宗教政策的相关工作。
七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党 校
一、负责干部、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二、负责制定各类培训班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。
三、负责党校教材、师资队伍建设。
四、负责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各学院分党校的日常工作。
五、负责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及培训信息数据库的管理。
六、加强党校工作研究,创新党校工作机制。
七、加强党校自身建设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